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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人事局 文件 锡林郭勒盟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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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 为了充分调动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锡盟人事局、锡盟工商联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5〕7号文件《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由工商联牵头管理,并纳入当地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通知》精神,2002年11月26日下发了锡人发(2002)73号文件《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据此大力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锡盟人事局、锡盟工商联决定对我盟非公有制企业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规定和评审办法进行修改,现就今后我盟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盟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在“锡林郭勒盟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具体事务。 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范围:盟内具备法人资格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按中组部、人事部调发〔1998〕5号文件规定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到非公有制企业求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根据《锡林郭勒盟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当地工商联签署意见,经当地人事部门盖章后,由旗县市区工商联统一上报盟工商联进行初审,提交评委会。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相关业务及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工商联会同盟人事局组织,盟工商联具体负责。旗、县、市工商联、人事局不再进行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数较多的旗县市,由盟工商联、人事局组织相关师资赴当地办班培训,其他旗县市就近集中组织培训。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参加盟工商联和人事局与业务及继续教育培训同时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试。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通过盟工商联初审,参加盟工商联、人事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及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继续教育资格证书者,方可参加评审。评审工作由盟人事局具体负责,盟工商联配合。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依据《锡林郭勒盟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进行。 六、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凡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者须符合相关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参加评审或考试,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发证。 七、自2006年始,我盟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
锡林郭勒盟人事局 锡林郭勒盟工商联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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